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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为盾 以情为刃——记湘阴县南湖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石强
2025-07-315

近日,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上,一场劳动争议案庭审临近尾声,法官刚宣布休庭,被告席上的陈女士立即起身,向原告代理人——湘阴县南湖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石强伸出橄榄枝:“张老师,昨天我丈夫让我去取钱时,就预感到对方律师不简单。今天您的专业表现彻底让我们信服。这起工伤索赔案,您精准抓住我们的漏洞,我们虽有不甘,但心服口服。”她当场代表公司股东发出邀请,希望委托张石强代理后续向第三方追偿的诉讼。

这场当庭“倒戈”的罕见场面,恰是张石强16年基层执业生涯的缩影——用专业赢得对手尊重,用温度化解纠纷坚冰。2009年7月,他取得湖南省委党校法学函授本科学历,通过省司法厅考试成为一名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。2024年1月退休后,他转为专职法律工作者。职业生涯中,他始终坚守“以善良之心对待每个案件、每位委托人”的信念,让冰冷的法律焕发温度,让困境中的当事人感受法治温暖。


七年维权路:坚守正义的 “ 马拉松 ”

张石强记忆犹新的首个代理案件,是一起曲折的工伤索赔案。2011年12月5日,农民工成某在长沙市天心区某工地作业时突遇天气变化,在遮盖水泥过程中不慎从4米多高的楼梯口坠落,造成重症颅脑外伤、胸部闭合性损伤、脾挫伤及下缘撕脱骨折等伤害,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。

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成某丧失劳动能力后,全家陷入困境。由于未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,而是通过层层分包关系受雇于包工头,工伤认定和赔偿过程异常艰难。在与湖南某园艺建筑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,成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
面对案件进展缓慢的困境,张石强始终坚信“有理走遍天下”。该案历时7年,历经劳动仲裁、民事诉讼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程序,累计开庭14次。2018年,法院最终判决园艺建筑公司赔偿成某14.2万元。该案因其典型意义,入选天心区法院“年度十佳维权案例”。


乡间解纷人:法治暖阳照基层

“以正义为信仰,以专业为基石,方能践行法治真谛。”执业多年,张石强对职业使命有了更深刻的体悟。在他看来,基层法律工作者既是规则的守护者,更是公平正义的践行者——这份价值首先体现在对职业操守的坚守和专业能力的精进上。无论重大疑难案件还是日常法律需求,唯有怀揣法治理想,将社会责任融入每个案件、每次咨询,才能真正彰显法律职业的崇高价值。

自2021年被湘阴县司法局委派担任村(社区)法律顾问以来,张石强扎根乡土,创新“先和、后调、再诉”三步工作法。他坚持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,深入群众走访调研,在普法宣法点设立“法工公开信”专栏,并主动公开个人联系方式,实现法律服务“零距离”。

2024年5月,张石强在三塘镇开展“法治进乡村”活动时,了解到七旬老人易某的20年陈年债务纠纷。2003年,王某在易某的小超市赊购价值3700元的日用品,仅留下字迹模糊的条据。易某向王某多年催讨未果,这笔欠款成了老人的心病。

作为法律工作者,张石强清楚这笔债务已超过20年诉讼时效,司法追讨难度极大。但看到老人期盼的眼神,他决定全力相助。此后三个月,他多次联系王某,讲解《民法典》诚信原则,核对收据内容,告知信用惩戒风险,分析调解益处。经多轮调解,最终在春节前夕促成双方和解,老人收回本息共计5700元。深受感动的易某将自家客厅设为公益普法宣传点,并自荐担任宣传员。

自2024年10月起,张石强坚持每周一在此开展法律咨询。截至今年5月底,该宣传点已登记案件62起,成功和解5起、调解3起、立案8起。


仁心化法雨:微光成炬润无声

常怀仁爱之心,让张石强赢得广泛赞誉。他多次获评湘阴县司法局“法律顾问先进个人”,2023年7月荣获“湖南省优秀基层法律工作者”称号。

“诉讼没有真正赢家,防范法律风险才是制胜之道。”随着执业经验积累,张石强愈发重视“治未病”。他主动延伸服务链条,在坚持诉讼代理的同时,积极投身法律顾问、合规指导等非诉领域,先后担任湘阴县三塘镇(村)及湖南中承建材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法律顾问,用专业力量防范法律风险。

“法律工作者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个案中,更应体现在服务社会的广度上。”张石强始终秉持这样的信念。他积极参与公益事业,每年无偿调解纠纷十余起,对困难群体实行费用减免。2024年起,他发起“萤火爱心助学活动”,每月2日为11名受助学生发放100-200元助学金,点亮学子求学之路。

“我愿做一束微光,燃烧自己,照亮他人。”这是张石强的职业箴言,更是他践行法治初心的真实写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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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:湖南日报-新湖南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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